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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三命通会全集第263章 重荫重官

原文: 重荫者如甲人逢癸又见庚重官者如甲人逢辛又见丙。

盖甲以癸为荫癸以庚为荫。

甲以辛为官辛以丙为官。

如甲人逢两辛不用此论。

译: “重荫”格局例如甲日主之人天干见癸水(正印)又再见庚金(癸水的正印);“重官”格局例如甲日主之人天干见辛金(正官)又再见丙火(辛金的正官)。

因甲木以癸水为印星(荫庇)而癸水以庚金为印星(母星);甲木以辛金为官星而辛金以丙火为官星(火克金)。

但若甲日主逢两个辛金(官星重叠)则不适用此重官理论。

解析 1. 重荫格局的五行逻辑 双重印星的递生关系: 甲木(日主)以癸水为正印(荫庇)象征母亲或家族庇护。

癸水以庚金为正印(金生水)庚金为癸水的母星故庚金生癸水、癸水生甲木形成“金→水→木”的双重印星递生链条强化荫庇之力。

重荫的贵气本质: 印星主智慧、文化与庇护双重印星(尤其是母星生印)主命主得双重福泽如家族世代显贵、学术渊源深厚。

例如甲日逢癸(家荫)又逢庚(外祖荫庇)主“累世簪缨学识渊博”。

2. 重官格局的十神递推 双重官星的制约关系: 甲木以辛金为正官(阴克阳)代表社会地位与规则。

辛金以丙火为正官(阳克阴)丙火为辛金的官星形成“火→金→木”的双重官星制约链条象征“官星有制贵气有序”。

重官的特殊条件: 需丙火与辛金形成合化或制化(如丙辛合水)避免官星叠叠克身。

例如甲日逢辛(官)又逢丙(伤官)看似伤官克官实则丙火合辛金为水(官星被化)反成“伤官合官留贵”的格局。

3. 逢两辛不用此论的辩证逻辑 官星重叠的性质变化: 甲日主逢两辛金(正官重叠)属“官多为杀”转为七杀克制需印星化杀生身(如癸水通关)而非按“重官”论。

此时格局重心从“官星有序”转为“杀旺需制”需用不同解法(如羊刃驾杀)。

十神数量的临界效应: 传统命理中单一官星为贵双官则需制化体现“物极必反”的辩证思维。

例如甲见单辛为正官见双辛为七杀需癸水(印)化杀若再逢丙火(伤官)反克官杀混杂格局破败。

4. 与传统命理原则的呼应 印星的母性象征: 重荫格局暗合“母以子贵外祖荫庇”的家族伦理强调血缘与文化传承的叠加效应。

官星的层级秩序: 重官格局通过“官星有官”隐喻社会阶层的有序流动需“上级制约下级”方能贵而不危体现儒家“礼”的秩序观。

5. 格局的喜忌与调候 重荫喜忌: 喜:金生水旺(如申酉亥子月)印星纯粹。

忌:土旺克水(如辰戌丑未)财星破印。

重官喜忌: 喜:水火既济(如丙辛合水)官星被化。

忌:金旺无制(如申酉月)官杀攻身。

此段文字通过甲日主的例子阐释了“重荫重官”格局的核心逻辑: 1. 重荫需印星递生(金生水、水生木)象征家族与文化的双重庇护。

2. 重官需官星有制(火制金、金制木)象征社会规则的有序制约。

3. 数量临界:官星重叠则质变需跳出“重官”框架以七杀制化论之。

其理论本质是通过五行生克的层级关系构建贵气的多重来源与制约机制体现了传统命理“层层递生、物极必反”的辩证思维。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三命通会》中的“重荫重官”是一种以官印相生为核心、主掌贵气与家族荫庇的命理格局其理论逻辑与实践应用可概括如下: 一、核心定义与构成条件 1. 五行象征与干支组合 官星与印星的联动: “官”为克日主的五行(如甲木见辛金)代表社会地位与约束;“荫”指印星(如甲木见癸水)象征家族庇护与文化修养。

格局以官生印、印生身为核心形成“贵气循环”。

例如甲日生人天干透辛金(正官)和癸水(正印)地支见子水(印)或申金(官)即为典型配置。

重官与重荫的叠加: 重官:天干透双官(如甲见双辛)或官杀混杂(如甲见辛、丙)需印星化杀生身。

重荫:天干透双印(如甲见癸、庚)或地支印星重叠(如亥子丑会水局)需官星引通贵气。

2. 神煞与调候辅助 天乙贵人的护佑: 若命局或大运见天乙贵人(如甲戊见丑未)主贵人扶持化解官杀压力。

月令的调候要求: 生于冬季(水旺)需火调候(木生火)避免水寒木冻;生于夏季(火旺)需水滋润(水生木)避免木燥火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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